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做尊崇宪法好公民——宪法宣讲进校园活动回顾

发布者:金山世外发布时间:2020-12-17浏览次数:120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,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。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——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,我校特邀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监察部门孙静静老师来校,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,对高中部全体师生展开了以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做尊崇宪法好公民”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。

宪法,是个至高无上的名词,它是国家的根本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。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。

孙静静老师从三个方面为我们宣讲宪法。首先,介绍宪法的具体内容,包含序言、总纲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等,为同学们普及宪法概念层面的基本认知。其次,为我们科普宣进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结构,让我们对我国法律体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。最后,结合实例为我们高中学生普法,通过列举几类典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例,从外界影响和自身因素两个角度,剖析青少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,警示高中学生学法知法守法,要为初中同学树立守法榜样。

本次宪法宣讲学习活动,由高中政治组曹老师负责学习总结,他以习总书记的话与我们共勉:法者,治之端也。无论哪个国家,什么时候法治昌明,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,什么时候法治松弛,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。通过今天孙老师的宪法普法讲座,同学们需要明确三点: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、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也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。新时代高中生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争做尊崇宪法好公民。

“治国凭圭臬,安邦靠准绳。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要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,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、依宪治国的轨道,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。宪法实施,不仅在于国家,更在于人民,在于中国未来的新力量。金外高中学子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、维护宪法,自觉拥护宪法和法律,以知行合一为目标,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,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法治建设中。